1、水利工程用地如何确权?
(1)河道堤防内的土地和堤防外的护堤地,无堤防河道历史更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以下的土地,除土改时已将所有权分配给农民,国家未征用,且迄今仍归农民集体使用的外,属于国家所有。
(2)县级以上(含县级)水利部门的水库、渠道等水利工程用地属于国家所有。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未经征用的农民集体土地仍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3)对于因河流改道、洪水冲刷等自然原因,造成原所有者的土地坍塌毁失的,土地所有权随之灭失。河水冲积逐渐形成的滩涂地,应为新增土地,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土地使用权可优先确定给土地坍塌前曾在此范围内耕种的农民集体。如滩涂地已由他人开发耕种的,土地使用权可确定给开发人。
(4)国家水利设施依照征用、划拨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划定的用地,属于国家所有。
(5)1982年5月《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公布之前,已经转由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的原水利用地,除按照国家法律和政策应当退还的以外,其国有土地使用权可确定给实际土地使用者,但严重影响水利设施安全和正常使用的,暂不确定土地使用权,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再确定土地使用权。1982年5月以前非法 *** 的,经依法处理后再确定使用权。
(6)乡(镇)农村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修建并管理的水利设施用地,分别属于该乡(镇)或村农民集体所有。根据《水法》、《防洪法》、《水利工程管理办法》初步划分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范围、管理权限及具体内容,报请当地 *** ,组织水利、国土、发改、公安、财政、建设、规划、镇、村、组等部门人员一起研究确定。
2、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结构
5.7.2.1 河流水面
河流水面指天然形成或人工开挖河流常水位岸线之间的水面,不包括被堤坝拦截后形成的水库水面。石家庄市总面积为20118.13公顷,占石家庄市水域面积的34.81%。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二级地类中所占比重更大的一类用地。辛集市、井陉矿区、裕华区、新华区、桥西区无河流水面,石家庄市其他各县(市、区)均有分布。境内的主要河流有大沙河、磁河(木刀沟)、滹沱河、洨河、槐河、羜河等。其中,滹沱河是更大的河流,为岗南、黄壁庄水库提供主要水源。
在石家庄市各县、市、区中,平山县河流水面更大,达4945.84公顷,占石家庄市河流水面总面积的24.58%;其次是井陉县,为2064.32公顷,占石家庄市河流水面总面积的10.26%。晋州市和桥东区河流水面最少,分别为45.93公顷和59.48公顷,仅占石家庄市河流水面总面积的0.23%和0.30%。
5.7.2.2 水库水面
水库水面指人工拦截汇集而成的总库容≥10万立方米的水库正常蓄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据调查汇总,石家庄市水库水面总面积为15319.38公顷,占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总面积的26.51%。受地形和建造水库技术要求的限制,分布极为集中,主要分布于山区7县(市)和井陉矿区。平原区县(市、区)均无此类水面。平山县水库水面更大,为9004.23公顷,占石家庄市水库水面总面积的58.78%;其次是灵寿县和鹿泉市,其水面面积分别为2404.58公顷和1293.39公顷,分别占石家庄市的15.70%和8.44%。面积最小者为井陉矿区,面积为2.46公顷,占石家庄市水库水面总面积的0.02%。
据调查,石家庄市境内有大小水库228座,塘坝1100余座。其中,4座大型水库为岗南水库、黄壁庄水库、横山岭水库、口头水库;8座中型水库为八一水库(蟠龙湖)、红领巾水库、石板水库、下观水库、燕川水库、白草坪水库、南平旺水库、张河湾水库。其中,岗南水库位于滹沱河中游,平山县岗南镇西北部,控制滹沱河山区流域面积的68%,总库容15.71亿立方米,兴利库容7.8亿立方米,是全省17座大型水库之一。黄壁庄水库位于鹿泉市黄壁庄镇西部,控制滹沱河流域面积7500平方千米,总库容为12亿立方米,兴利库容4.64亿立方米,也是全省17座大型水库之一。横山岭水库位于灵寿县岔头乡冯沟村附近,总库容2.4亿立方米,兴利库容0.98亿立方米。口头水库位于行唐县口头镇北一千米处,总库容1.06亿立方米,兴利库容0.16亿立方米。中、小型水库、塘坝亦在山区占有重要地位,在农业生产中发挥了应有作用。
5.7.2.3 坑塘水面
坑塘水面指人工开挖或天然形成的蓄水量<10万立方米的坑塘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石家庄各县(市、区)的坑塘水面有自然洼地形成的,也有人工取土形成的,除桥西区外,其余各县(市、区)均有该地类。石家庄市坑塘水面总面积为2394.20公顷,占石家庄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的4.14%。其中,鹿泉市坑塘水面面积更大,为439.57公顷,占石家庄市坑塘水面面积的18.36%。其次为平山县和辛集市,分别为400.62公顷和240.92公顷,占石家庄市坑塘水面面积的16.73%和10.06%。面积最小者为桥东区,仅为5.36公顷,占石家庄市坑塘水面面积的0.22%。
5.7.2.4 内陆滩涂
内陆滩涂指河流、湖泊常水位至洪水位间的滩地;时令湖、河洪水位以下的滩地;水库、坑塘的正常蓄水位与洪水位间的滩地,不包括已利用的滩地。石家庄市内陆滩涂面积10189.14公顷,占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总面积的17.63%。主要分布于河流两岸。石家庄河流多为季节性河流,由于径流量变幅大,河水漫流,以及上游建水库截流,下游无水等原因,易在平坦地区形成较大面积的滩涂,滹沱河是石家庄市滩涂面积更大的区域,其次是大沙河、慈河等滩涂广布。20世纪80年代后,由于连年干旱,河道断流,大多滩涂经过平整改良,整理改造成农田和林地,成为农田和林地的重要组成部分。
内陆滩涂面积在各县(市、区)中,差异较大,面积更大者为新乐市,为2365.87公顷,占石家庄市内陆滩涂面积的23.22%,面积最小者为井陉矿区,为6.63公顷,占石家庄市内陆滩涂面积的0.07%。还有部分县(市、区)无此类用地。
5.7.2.5 沟渠
沟渠指人工修建,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用于引、排、灌的渠道,包括渠槽、渠堤、取土坑、护堤林。石家庄市有沟渠面积7919.66公顷,占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总面积的13.70%。石家庄市各县(市、区)均有此类用地,主要分布于山区各县(市、区)和辛集市,其余分布在平原各县(市、区)。
石家庄市沟渠面积面最多的是辛集市,为291607.27公顷,占石家庄市沟渠面积的22.01%。其次是鹿泉市、灵寿县和井陉县,面积分别为996.91公顷、934.42公顷和904.90公顷,分别占石家庄市沟渠用地面积的12.59%,11.80%和11.43%。最少的是高邑县,仅有沟渠16.07公顷,占石家庄市沟渠用地面积的0.20%。主要灌溉渠道有石津灌渠、绵右灌渠、西跃渠、绵全渠、人民渠、引岗灌渠、源泉灌渠、引黄灌渠、绵左等大型灌渠。这些渠道是石家庄市地表水输送各地的主要命脉。
5.7.2.6 水工建筑物
水工建筑物指人工修建的闸、坝、堤路林、水电厂房、扬水站等常水位岸线以上的建筑物用地。石家庄市水工建筑物面积为1854.01公顷,占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总面积的3.21%。除桥东区、桥西区和辛集市外,石家庄市各县(市、区)均有分布。平山县面积更大,为277.47公顷,占石家庄市此类用地面积的14.97%;其次是新乐市和深泽县,分别为205.98公顷和183.42公顷,占石家庄市水工建筑物用地面积的11.11%和9.89%。井陉矿区面积最少,仅为0.19公顷,占石家庄市水工建筑物用地面积的0.01%,其次是裕华区和新华区,分别为0.43公顷和5.26公顷,占石家庄市水工建筑物用地面积的0.02%和0.28%。
石家庄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类型面积及分布情况见表5.26。
表5.26 石家庄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二级类型分布统计表单位:公顷
3、什么是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上的违法建筑应该依法拆除。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指陆地水域、海涂、沟渠、水工建筑物等用地。不包括滞洪区和已垦滩涂中的耕地、园地、林地、居民点、道路等用地。
[责任编辑:linlin]